
谁来仗义执言?
今后网络小说可不能随便写了!可能连时评文章也不要随意发了!不然稍不留神,说不定就会“因言获罪”,被抓、被“跨省追捕”、被判刑。据南方日报报道,近日广东顺德北滘中学语文教师袁磊写了一篇网络小说《在东莞》
今后网络小说可不能随便写了!可能连时评文章也不要随意发了!不然稍不留神,说不定就会“因言获罪”,被抓、被“跨省追捕”、被判刑。据南方日报报道,近日广东顺德北滘中学语文教师袁磊写了一篇网络小说《在东莞》,自称“以80后爱情、东莞桑拿、黄道生活为背景,写出一个不为人知的隐秘世界”,结果被东莞警方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抓走。现在,被关押在东莞市第二看守所里。警方表示,这篇小说传播影响较大,有损东莞形象,已经达到追究刑责的程度。看了这则新闻,心里乱乱的、凉凉的、怕怕的。笔者没有袁老师那样的文采,写不出长篇小说,但也喜欢“舞文弄墨”,在网络上写了不少散文、诗歌(或许也会被称为“艳诗”),尤其是写了大量的时评文章,有抨击社会阴暗面的,有唾骂贪官污吏的,有不齿丑恶行径的。如此说来,岂不也“危险”?现在网络写手越来越多,特别是一些时评、杂文的原创作者,他们很有正义感,仗义执言,敢于揭露现实的不公平、为普通百姓鸣冤叫屈。这是好事,说明我们的民主在逐渐进步。可是通过袁磊因写网络小说而被“治罪”的事实,我们却沉重起来。今后谁还能建言献策,谁还会畅所欲言,谁还敢直言真言?
写网络小说《在东莞》而被抓,应该是一起典型的“文字狱”。警方的理由是:“小说损害了东莞的形象,已经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为什么损害了形象?损害了什么形象?主要是因为该小说揭露了东莞的“桑拿”等,传播影响较大,点击率超过了200万。这就是理由吗?古代的“文字狱”有不少,近年网络的“文字狱”也绝非这一起,2006年的“彭水诗案”曾轰动一时。但是像这样因有损某个地方的“形象”而“定罪”的,却不多见。小说的素材来自社会现实,现在哪个地方没有桑拿,甚至是色情,既然认识到了这是损害形象的事情,为什么不从自身上找原因、不从根本上治理?反而把过错强加在网民头上?难道允许嫖娼,不许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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