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子座
某日的午后,我在misshim咖啡店里闲坐。准确点说,不是闲坐。因为我在等一个重要人物。我慢慢搅动咖啡,看着秋日午后的阳光想要溶解入咖啡的企图。橙色与棕色,一个明亮一个阴暗,这一刻它们在一起。二十分钟
某日的午后,我在misshim咖啡店里闲坐。准确点说,不是闲坐。因为我在等一个重要人物。我慢慢搅动咖啡,看着秋日午后的阳光想要溶解入咖啡的企图。橙色与棕色,一个明亮一个阴暗,这一刻它们在一起。二十分钟后,吴刚推门而入,做为我的重要人物登场。我看着他向我走来。
这人仍旧是红色外套与米色裤子,脸上表情纯真,纯粹一副少男模样。他很快在人群里找到了我,立刻绽开无比阳光的笑容,一边指着手表走了过来。看到我拿眼睥他,他干脆取下手表放在我面前,说我没迟到啊,还有五分钟才到点啊,而且我这表保证没出问题啊。我还是睥他,我说您老的您的新陈代谢敢情和人颠倒的啊,咋越老越往小里去了,您老凭这副尊容敢情还能混到高中里而不被撵出来啊。他说,那是啊,帅哥的定义不包括时间年龄限制的啊。他得意的笑,阳光非常。
我端起咖啡一边喝一边擦过杯子的边缘凝视他。26岁的吴刚,依然是10年前的面容,真是可怕。我收回目光,立刻在咖啡里看到自己的脸。同为26岁的我,额上已经有了些许的皱纹,鼻子与脸颊之间是两条直得吓人的纹路,脸色在咖啡的倒影里变成灰暗的棕色,可怕。我一口气喝干了所有的咖啡。
女人和男人真他妈不是同一种动物。
我禁不住唉声叹气。10年前的我是多么好看。眼睛漆黑明亮,鼻梁挺直秀美,脸上不要说皱纹,甚至连青春痘也无。同桌吴小兰经常用钦佩且欣赏且夹杂嫉妒的眼神望着我。那时吴刚在我班上根本排不上号,最拽的是我。吴刚追求我之前,我还从没仔细地看过他。那时我说话经常用的句型是“××,我要××”或“××,我不要××”,全句上下没有一个问号与敬词,吴刚是最能忍受我这种句型的。那时我们约会,我经常弄这弄那,即使迟到几日之后到达,他仍是早坐在那里笑脸如常。10年过去,现在变成我经常坐着等他。怎么这样?
我又叹气。在我思想期间,对面的吴刚早已喝完两杯咖啡,并且吃完一系列小点。然后他瞪着我,说我得赶回去了,公司还有一大堆事情。他匆匆拿起手表。我强迫自己立刻回复到现实状况。我按着他的手表不让他拿,我说吴刚,您老出来就为喝咖啡吃点心啊?他诧异地望我,你叫我到咖啡馆不是请我吗?我叹气,我说吴刚,咱不能聊聊天吗?我们读书的时候不是经常逃课出来聊天吗?一聊就一下午。吴刚笑,那时候年轻,现在我们都老啦。他戴上手表。我只好直入正题了。我说,吴刚你还记得吴小兰吗?吴刚皱眉,吴小兰?是谁?他拍拍我的头,你又认识了新朋友吗?那改天给我介绍吧,我去公司了。他一边走一边回头朝我笑一边试图回忆,但是在他走出misshim之后,显然都没有回忆成功,因为他竟然走掉了。
听到吴小兰的名字居然还能若无其事的走掉,我简直服了他。
他竟然忘了吴小兰!
我颓然坐下,他能够忘记吴小兰,他同样可以把我抛到身后。
实际上我的话还没有说完,我今天是想告诉他,我前天在街上看到吴小兰了。虽然只是侧面,可是我敢肯定那是她。居然看到她了。而她实际上应该早就不存在的。想到这里,我的背脊开始幽幽地冒出冷气。
数年前的吴小兰和李靳是好朋友。因为她们自从高一起就是同桌。实际上既然身为同桌,那么理所当然应该做好朋友。所以李靳在报到的第一天看到坐在自己座位旁边的吴小兰,她就毫不犹豫地和吴小兰热情打招呼。这是获得人们好感的最直接的方式。如果当时坐在自己旁边的不是吴小兰而是另一个人,李靳显然也会这么做。人与人感情的建立其实就是这么简单。何况李靳遇到的对象是吴小兰。
10年前李靳眼睛里看到的吴小兰是这么一种形象:宽边眼镜,扁平的脸,青春痘,布衣,头发枯黄,用橡皮筋束成马尾,没有发饰。真的,李靳简直可以对天发誓,她从来没有看过吴小兰换过任何一种其他造型!
李靳热情地向吴小兰伸出手,她看到自己圆润亮泽的指甲以优雅的形状伸展在那里,然后看到吴小兰有着些许茧巴的手犹犹豫豫地伸过来,她的嘴角不由自主往上牵引起来。
然后老师开始按学号点名。学号是按照成绩排列的。第一个被念到的是吴小兰的名字。李靳有些惊奇地看着吴小兰红着脸低着头像犯错误挨批似的鹤立鸡群。反应过来后听到自己的名字,那已经是十名之后了。
吴小兰这个名字能够被大家记起来也就是公布考试成绩的那一刻。她的成绩一直在班上名列前矛。然后大家惊奇,讨论,恍然大悟一阵也就对这个名字没有任何记忆了。而李靳的名头则是大的,因为漂亮且能干。李靳呼风唤雨的时候经常能感觉到坐在角落里吴小兰的目光,那目光不甚酸楚又带点欣赏与嫉妒,让李靳心里既难受又舒服。
如此两人做了两年多同桌。大家都说李靳和吴小兰是好朋友。因为两人做什么都总在一块。李靳和吴小兰听到这话的时候都会笑。高三快要结束的时候,吴小兰死掉了。自杀而亡,原因不明。尸体的手腕血肉模糊,纵横交错全是深刻的刀痕。李靳亲眼看到吴小兰的伤痕。她怎么也想不到沉默害羞的吴小兰怎么会有这么大勇气给自己如此重创。
10年之后的李靳坐在misshim咖啡馆里,变成了现在的我。想到吴小兰手腕上的刀痕与前天在街上看到的那熟悉的侧面,我感觉到寒冷。看了看窗外,秋日阳光早已无处可寻,天气转为苍凉。秋天真不可理喻。我赶紧结帐准备回家。
我走到街上,在最近的一个路口上了77路公车。车上人挤得要命,售票员还在一把一把地往里塞人。一个老大爷迷迷糊糊地被塞进来,偏偏站在我旁边,我只得让出刚才才占到的座位。站起来那一瞬间我往窗外看了一下,刚好看到吴刚的公司一闪而过。我立刻不堪忍受,在前面一站下了车。
吴刚的公司位于写字楼的17层。实际上我也只是知道而已。我从没去过。吴刚毕业的时候我也毕业,我们分头去不同的公司面试,最后理所当然地各霸一方,互不侵犯。但是今天我突然不可抑制地想看看他工作时候是个什么鬼模样。他的公司平地而起,瘦长的模样很像少年时的吴刚。一副欢天喜地自以为了不起的样子。
我张望了一下,找到一条最近的人行道横穿过去。黄婆婆练美声似的拼命向我喊叫,一边义愤填膺地指着红绿灯。我看到红灯只好从公路中心折回来。其实在我折回来的过程中,我被撞到的概率又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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