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平啊南平③ 搞错的路名
又听到马路上的管乐声,每天上午七点三十至九点,这条路上一定有几次这样的乐曲响起的。虽然那乐队吹的是《常回家看看》,但我知道那是送葬的车队。想来也难为了那乐队的一片好心,要已走的人常回来看看,但如果他家
又听到马路上的管乐声,每天上午七点三十至九点,这条路上一定有几次这样的乐曲响起的。虽然那乐队吹的是《常回家看看》,但我知道那是送葬的车队。想来也难为了那乐队的一片好心,要已走的人常回来看看,但如果他家的人走了又常回来看看,不知他们会惊恐地作何状?
不管那乐队吹什么,是“大胆往前走”还是“回来看看”,总之是“又有人往大光路上去了”,于是想到了写这《搞错的路名》,戏说一回大光路。
“如果我当选两会代表,我的第一个提案将是:把“人民路”和“大光路”两路名调换,以更准确地标明南平实际。”
上周开课前,老师和大家玩笑说“现在过一年离“大光路”近一步,那条路是人人都要走的”后,我接着说了上面的话。
这“官”(光)路、“民”路的玩笑话不是第一次说,我不知说了多少年,或许就因为说这话没人选我为本地两会的代表?哈。
1986年,火葬场都热闹起来了,但通往火葬场的路名还没确定,要出地图,这条路名打不上去。地名办向政协委员们征求意见。那年,我在博物馆工作,馆长卢宝康老先生开会回来征求我意见:“你看火葬场那条路起个什么名好?”他是政协委员。
但我不知道起什么名字,那路的名字是属地名办管着,那不是我家的路,那是全市人民的路,让全市人民起去,和我的关系还远着。就算要走,对已经横着走的人来说是已经无所谓路名了,直着走的人悲伤还来不及,哪会顾及路名?
过些天,卢老先生对我说:“叫大光路吧,人一走万事皆空,什么都没有了,不管为官为民,生前有多少荣耀多少财富身后都是一片空白。”也不知他和哪些委员、代表们就把这意见提上去了。再不久,那条路就叫“大光路”了,直至今日。
进入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走“人民路”办事开会,走“大光路”告别送人的频率高起来了,慢慢地就有点感到,这两条路的路名好象有点不太对头,搞错了地方,地名错位。
查查《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02年增补本),“人民”条意项为: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
看看“大光”或“大官”,《现代汉语词典》里没有这词条,倒是有《大观》一条,释为:形容事物美好繁多。如蔚为大观、洋洋大观。这挨不上,送葬的队伍美好繁多?蔚为大观、洋洋大观?不过,这“送葬的队伍美好繁多,蔚为大观、洋洋大观”虽难得见,九十年代初也还真上过《中国青年报》,说的是本地一离世的“大官”往那大光路上走去时的风光,当时这事也忙坏了在世的官员。
这“大光”二字若不是有个火葬场在上边,不对人说白了,平时你怎么也不会想到它,一般人听了第一感觉总是“大官”。
再看看“官”字,三个意项:1、政府机关或军队中经过任命的、一定等级以上的公职人员;2、指属于政府的或公家的;3、公共的。
什么叫“官”?比字典、词典说得更通俗的是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中的《夜叉国》,试看:
----问:“何以为官?”曰:“出则舆马,入则高堂,上一呼而下百诺,见者侧目视,侧足立,此名为官。”
呵呵,“大官路”啊“大官路”,这“人民路”才是“大官路”。
市、区两级机关原来全在人民路上,市、区两级大官每天都在人民路上跑,外地来的大官要在人民路上跑,钦差、巡撫来视察也要在人民路上跑,来往皆“公务舆马”。走在“大官路”上,相遇十人九科级,招呼五人四处长。哈哈,当然,这级别不算高,但天高皇帝远,在这闽北山区的地级市里,这都是大官了。呵呵呵。
现那小些的区机关搬离人民路了,更突显市机关的威严,“大官路”名符其实矣。
为此,建议地名办为两条路改名:
1:为使“人民路”更切乎实际状况,建议原“人民路”更名为“大官路”;
2、建议取消“大光路”路名,将原“大光路”更名为“人民路”,以使“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的“人”在离开这城市时,最后一次走在那条路上走得更踏实些。
“人民”拆开“人”和“民”。“人”是最普通的字眼,任你是谁都是人,“民”却与“官”相对应。大官走时也就是群众,也只是一个“人”啦,哈,那通往火葬场的路才真是每个人都要走的路。
只是这提议,如果被我的老师卢保康老先生知道了,他会骂我的。不过,他老人家已从“大光路”上走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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