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以“粗人”为说辞要不得
八月二十日,在伊春殡仪馆附近,接连发生4起采访记者遭警察扣留事件。警方称“抓的就是记者”。随后,伊春市宣传部门和警方就此事公开道歉。一崔姓局长说:“我刑警出身,是个粗人,希望文化素质较高的记者们能够理
八月二十日,在伊春殡仪馆附近,接连发生4起采访记者遭警察扣留事件。警方称“抓的就是记者”。随后,伊春市宣传部门和警方就此事公开道歉。一崔姓局长说:“我刑警出身,是个粗人,希望文化素质较高的记者们能够理解。”(据8月29日《新京报》)偶尔一听,该局长似乎态度也算诚恳,不惜放下自己的身价,自喻成“粗人”,甚至有几分“大人不记小人过”的味道,以求得记者们的理解。但细细一想,该局长还是“粗中有细”的很,自喻成“粗”,只不过是一个自我解嘲而已,也是为自己找一个台阶下,无奈之下才放低了自己的身价。在接连抓4批记者之前,该局长一定也是下达抓人的命令者或执行者,当时为什么就没有去“细想”呢?个中缘由,不是一句“粗人”那么简单吧!?
联想起最近全国各地发生的警察“动粗”新闻,无不令人咂舌。如果都以“粗人”的借口来为警察开脱,说也说的过去,但是,警察队伍假如都以“粗人”自居,以当“粗人”为荣,恐怕不是国人之幸吧!发生在湖北省委大院门前的6名警察痛殴“高官老妇”事件,发生在浙江遂昌的公安机关通缉记者事件,还有掩盖着的无数起警察或非警察暴力执法的事件,都在昭示着,如今的警察或其他执法人员的面目已经变得不怎么“可爱”了,甚至有几分“狰狞可怕”。
其实,在我看来,警察以“粗人”自居,只是为他们简单执法,甚至是野蛮执法寻找借口。时代已经进步了,如今的警察,不再像是影视剧当中描写的那种挂一支“驳壳枪”在街上“浪铛浪铛”游逛的“油痞子”,而是大多经过高等学府深造的专业队伍,无论在警察的形象上,还是在执法的水平上,都和旧时代的警察不可同日而语。如果当警察的非要自贬成“土八路”,甚至以彪悍的“粗人”为美、为荣,那不仅仅是不顾警察自己的颜面问题,更重要的是会降低警察的标准,会无视提高警察素质的重要性,会习以为常的形成警察对人民群众的那种“傲慢”习气,久而久之,警察亲民爱民的形象就会荡然无存。警察真变成了“凶神恶煞”,百姓唯恐避之不及,小孩夜间啼哭听说“警察来了”就噤若寒蝉,那算不上是警察的“威风”和“荣耀”,而是警察形象在民众心目中的蜕化。这是令人可悲可叹的!
现在媒体网络上不时爆出,警察火并,警察殴人,警察为黑社会“保驾护航”,警察为卖淫场所“站岗放哨”的丑闻,广西荔浦甚至发生南宁警察为了一点小事痛殴荔浦副检察长的骇人听闻的奇闻,真让人不可思议,这难道就是因为警察是“粗人”才会干得出来的吗?我看不是,主要还是某些警察身上有一种“霸气”,有一股“牛气”,有几分“不可一世”的“傲气”,也许在他们看来,装上一身警服,就是法律的化身,“老子就是天下第一”,只有警察抓人的权力,没有警察“被人欺负”的道理。问题的根子在哪里?说白了,就是当警察的把人民赋予的公权力,无疑当作自己的“私权”在使用了,否则某些警察怎么可能会这么“底气十足”呢?身为警察,头顶国徽,除暴安民是人民赋予的期望,也是警察的使命。警察对民众“动粗施暴”,不仅是有辱使命,而且是对人民犯罪!
这样看来,要想改变警察的“粗人”习气,就得从严治警,加强警察队伍的警纪法纪教育。警察是社会的一面镜子,警察除暴安民,亲民爱民,则民喜民安;警察无良,则社会昏暗,百姓遭殃。温总理在这次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要求:“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还强调“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和问责制度”,也凝聚了深厚的民意期待。
警察以“粗人”自居,已经背离了时代与民众的期待,“粗人”动粗更是法纪所不允许的。从伊春警察扣留记者事件当中,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思索。想起发生在菲律宾的前警察劫持、枪杀香港游客的事件,更让人觉得加强警察队伍的建设和整顿已是刻不容缓,应引起执法队伍的管理和监督机关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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