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拉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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迭克推多杂文2026-08-20 23:16:10
爱情的质地都是浪漫的。不管白天黑夜,无论古代现在,我们耳闻目睹的情侣大都喜欢沉浸在卿卿我我之中,温柔在恋恋不舍状态,充满了所谓的小资情调,仿佛小资阶级的出现已经好几千年了似的。浪漫与其说是人的天性,还
爱情的质地都是浪漫的。
不管白天黑夜,无论古代现在,我们耳闻目睹的情侣大都喜欢沉浸在卿卿我我之中,温柔在恋恋不舍状态,充满了所谓的小资情调,仿佛小资阶级的出现已经好几千年了似的。
浪漫与其说是人的天性,还不如说是爱情的天性来的更为贴切。
因了浪漫,恋爱中的人会将恋情的对象想象的十分完美,是谓“情人眼里出西施”。
恋爱很可能导致婚姻的结果,但婚姻毕竟与爱情不是一回事,乃至性质有所相左,才会有“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的说法广为流传;才会将我们过去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看作是对爱情的残害。这些看法和作为未必正确,至少不是绝对的,却也说明了婚姻是具有很现实的特质。
事实上自原始社会开始,直到今天,联(婚)姻一直是家族加强地位,获得权势和扩张势力的一种重要手段——让浪漫的爱情走向现实的婚姻,有多少红男绿女不能够适应呢?是故,现实生活中多有因害怕结婚而企图拒绝爱情继续发展的事情不断地发生着。更有不少爱情最终没能走向婚姻的殿堂,她们为世俗的政治、经济和人文的利害冲突所阻挡。
在我们中华文明五千年的历史上,拥有浪漫爱情的时代并不很多,最应当受到推崇的,大约是《诗经》所表现的那个时代,从这本最早的诗歌集里,我们能够见识到最纯朴,浪漫,清新的爱情故事。
一见钟情始终是大多数人的梦寐和向往,人们往往很矛盾地期待一场“不期而遇”的浪漫爱情,其实只缘于浪漫二字的巨大引力而已。
太多的婚外恋情说明了爱情和婚姻是理想与现实的矛盾。爱情的力量在于她不仅能够冲破婚姻的桎栝,有时也敢于无视律法的无情。
我们在媒体上看到,因了浪漫,有人和患了绝症的恋人依然结婚,虽说不无感人之态,但我们有理由怀疑这恋情的持久——如果不是一方患了绝症呢——反正这样的婚姻现实是暂时的?是抚慰性质的?这或者是告诉我们,单纯的爱情几乎是难以立足的。
网络上有这么个故事:儿子病了,不吃不喝,陷入了绝望状态。母亲获悉真情,知道儿子躯体的疾病是次要的,心理的疾病才是主要的。之后,便冒充女孩子通过网络写情书给儿子,竟然令他的儿子病情逐渐好转,最终痊愈。这似乎在说明,对恋爱的疾病,最好的药是浪漫的情爱。
有一位少女因病失去了行走能力,但她和其她少女一样怀春——对爱情更加向往,也对自己更加自卑,她的这些感触都被她用优美的诗歌表达了出来。有一位年轻人读了她的诗十分感动,便与她通信,之后想方设法造访,才知道她是一位瘫痪在床的人。他不仅没有嫌弃,反而更加怜惜她;而她见到的是一位英俊小生,令自己加倍自卑。是故,她一再拒绝他的爱情和求婚。最后小伙子的不懈努力和至诚感动了她,他们演了一出“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喜剧,更让人惊奇的是,爱情让她忘了自己的残障之腿,有一天竟自站立起来!之后努力学习行走,很快就恢复了腿的功能……这便是作为文坛佳话的勃朗宁夫人的爱情故事,充分显示了爱情的惊人力量。
是呢,如果你想要婚姻美满,一定别忘记:让你的爱情不时在婚姻中继续保持有浪漫元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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