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爱情之前,爱情之后
袁亦说,古宁,你是我见过的最狠的女子。我微笑。谁说不是呢?曾被古人用“最毒妇人心”形容的那些女子们也不过是狠狠地报复着伤害她们的人,而我呢,袁亦是最爱我的男子。从前是。而袁亦,我也曾以为今生不会再有别
袁亦说,古宁,你是我见过的最狠的女子。我微笑。
谁说不是呢?曾被古人用“最毒妇人心”形容的那些女子们也不过是狠狠地报复着伤害
她们的人,而我呢,袁亦是最爱我的男子。
从前是。
而袁亦,我也曾以为今生不会再有别人了。可是,我对袁亦说,现在,我爱的男人叫时光。
袁亦之前
认识肖翔的时候我十八岁。十八岁,花一样的年龄。青春正在自己的身体里不断的发芽,生长,转眼间已经长成1.70米的挺拔身材。这样的成长,我的心已经不能够安静下来。我急切盼望着,盼望着青春的爱情快点到来。我知道,那一定是一场美丽的流星雨。
我盼来了肖翔。十八岁的肖翔是这所贵族学校的异类。沉默,安静,帅气,学校里有名的尖子生。尽管那些公子哥们对此嗤之以鼻,尽管我和他从不曾有过交集,可是,命运的安排却还是让我们彼此靠近。周末的野外写生,遇到了几个小混混的纠缠,却正好被肖翔解围。我发现,我们竟然有着相同的爱好,绘画。接下来,我更是不可思议的发现原来我们竟然住得如此之近,他就住在我家马路的对面,从我卧室的窗口可以看到他家。这样的发现让我心跳不已,我固执的认为,他一定就是自己那飞扬的不安的青春主旋律。
于是,以后的每个日子我都会坐在他的单车后座上,我们一起上学,放学,一起到城郊的湖边写生。我们有太多的话题,我忽然间发现,他真的是一个谜。在老师和同学面前,他是那么的沉默与安静,而在我的面前,他却是一个如此健谈之人。更多的时候,他在高谈阔论,我则颔首微笑。我以为,是我的出现,才改变了这个谜一样的男子。
我以为,我爱上了肖翔,无可救药。
接下来的日子,我们几乎天天在一起,见不到他的时候,我的心再也无法平静。我决定,我一定要成为肖翔的女人,真正的成为。
或许,我所有的改变都是从那个下午开始的吧。
那天的自己精心挑选了一件淡蓝色的缀有白色小花的连衣裙,我说,肖翔,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吧,那里更适合写生。我们来到了郊区的一个农庄。农庄的院子里有一个大大的种满荷花的湖。而这个农庄,其实是爷爷奶奶的祖屋。自从他们去世以后,我这是第一次来。夏日的晚霞映红了整个荷花湖。于是,我对肖翔说:今天,我要改变自己,为你改变,成为你的女人。然后,我静静的躺在了湖边,闭上双眼。
不,古宁,我不能,我们不能互相伤害。肖翔的话像是从远方传来,低低的,沉沉的。
我的心在那一刻忽然间静止了。我听到急促的跑步声越来越远。
我睁开双眼,头却疼得厉害。
然后,我慢慢的起身,离开。
我再也没有找过肖翔,似乎我的生命中从不曾出现这样一个人。我开始和那些曾围在自己身边转的那些男子约会,开始学会接吻,开始和他们过夜。今天,我甚至不曾记得到底是谁,让自己完成了从女孩到女人的蜕变。
袁亦
我以为,我和袁亦会一直走下去的。过去的五年里,他没有变,我也不曾离开。五年前,我十八岁。
袁亦是我的同桌。在结束我的初恋之前,我们之间的关系一直很淡。是的,我的初恋就是肖翔,我一直都这样认为。我们之间每天的谈话仅局限于互相借笔记。然后忽然有一天,他郑重其事的对我说:古宁,我喜欢你。我沉默。让我来保护你。他继续说。那好啊,那我们就恋爱啊。我淡淡的说。我想,他一定不知道在我的身边曾有怎样的男子出现,但,我已经不知道怎样才是拒绝。
于是,我成为了袁亦的女朋友。
于是,我重新开始拿起课本,重新安静的坐在教室里听课,重新考虑要考怎样的大学。
于是,夏天过后,我们一起来到了省城。
于是,四年,袁亦陪我在省城度过一千四百多个日夜,一千四百多个快乐的日夜。我彻底的忘记了十八岁那个荒唐的夏天,记忆里,只有和袁亦的欢声笑语。偶尔,我们会争吵,可是,每一次都是以袁亦的道歉收场。在袁亦的面前,我真正的成为了公主。
大学毕业的那一天,我们没有像其他人忙着找工作,我跟随袁亦,正式拜见了他的父母。我不知道袁亦在她的父母是如何为我说好话的,他的父母是那么的喜欢我,甚至,他的妈妈竟然叫我“女儿”。后来袁亦对我说,古宁,你到底是怎样的好啊,竟然让我妈那样的喜欢你?连我这个唯一的儿子她都没有这般对待呢。我听得出来,他言语中带着一种淡淡的酸味,更有一种自豪。
然后,袁亦的父亲为我们安排进入第一医院。我没有想到,他的父亲竟然有这么大的能量。要知道,第一医院是这座城市最好的医院,有多少人想尽办法也挤不进它的门槛,而我,却是如此的幸运。我开始为成为袁亦的新娘而静静等待着。
然而,我遇见了时光。
时光
我以为,我会和袁亦一直走下去的,走到婚姻的殿堂。
是啊,我真的以为。
或许世间的事情就是如此,太容易得到的东西总是容易被人遗忘。
时光来到医院的时候,刺耳的警笛声划破了夜晚的宁静。急诊室里手忙脚乱,而我这个实习的小护士只有站在旁边对着那刺目的鲜红的后背发呆。后来和时光相熟以后,我告诉他,当时的自己早已经吓傻。是的,吓傻我的不只是他背上的鲜红的一大片,还有随后而来的一大帮警察。我听见其中一个年纪稍长的对急诊室大夫严肃的告诫:你必须要救活他,不惜一切代价!我想,躺着的这个人一定是个警察,可为什么却没有穿警服呢?
当进行了六个小时的手术终于成功的时候,我才知道,时光,不是警察,却是警察的目标,一个地地道道的街头流氓。我不敢问为什么对街头流氓还要这么好,我只是每天小心翼翼的进行着我的实习工作,一面却又忍不住好奇的不断观察。
不知道为什么,这张熟睡的脸,总是给我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的时候,我开始对他没话找话说。他太寂寞了,每天,除了那些个面孔严肃的警察来了又走,竟然没有一个人来看望他。我把我那不多的怜悯之心统统给了他。
当他确信我只是个恪尽工作职守的小护士时,我们之间的话多了起来。他说他很无辜,他说他不知怎么就成了那些街头小混混的老大。他说,其实他有个在外人眼里看来好的不能再好的家庭,只要他现在回去向老爷子承认错误,他可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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