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麻雀与孔雀
在我熟悉的鸟类之中,最怜爱的非麻雀莫属了!这不是我有眼无珠。之所以固执己见,皆因麻雀的秉性与我相似。也许是同病相怜,抑或是惺惺相惜,我对这种五脏俱全的小小精灵常常怀有敬畏心理,倘若养宠物,它是我首选的
在我熟悉的鸟类之中,最怜爱的非麻雀莫属了!这不是我有眼无珠。之所以固执己见,皆因麻雀的秉性与我相似。也许是同病相怜,抑或是惺惺相惜,我对这种五脏俱全的小小精灵常常怀有敬畏心理,倘若养宠物,它是我首选的恭敬!
麻雀是东北留鸟最多的种群,冬寒夏署,总能见到它翩飞的翅膀。不象那燕子,春来秋去,给人太多的离愁别绪。
我就是这样,宁愿在一方水土上守着一份清贫,也不愿踏着孤旅,独自到远方去寻梦。尤其是这里有了一个叫做爱人的女人,她的身与心值得我一生滞留在某个地方。
麻雀不讲虚荣,大概和它丑陋的相貌有关。麻雀的跗跖为浅褐色;头、颈处栗色较深,背部栗色较浅,饰以黑色条纹。脸颊部左右各一块黑色大斑,这是麻雀最易辨认的特征之一。因此,麻雀绝不会像高傲的孔雀那样,为了展示鲜艳夺目的尾巴,而忘记露出了令人恶心的屁股。
我之所以不喜张扬,显得木讷一些,大概是太顾及自己的面子。一个人或多或少都要有一些缺点或不足,在人生的舞台上,越想唱主角,越容易丢式子,含蓄一些,总该是做人的根本。
麻雀貌不压众,声也不迷人,如此,也就避免了好事者用笼子禁锢禁它,玩弄它。声色俱佳的玩物,往往被束缚着手脚或翅膀,渴望着蓝天的慰籍。不是吗?麻雀是自由自在的。
为了做人上人,不得不去攀龙附凤,倘若受人之恩,定会受人以柄。一生一世,永远在别人的授意与支配下苟活,岂不是一件憾事。亦荣亦耻的人生,倒不如“平民自有平民乐,山高水远,皇帝老儿管不着”来的痛快!
麻雀不会鹦鹉学舌,不会刻意争宠,甚至愚笨得不懂赏赐。它宁愿以树洞、瓦缝为家,宁愿在严寒的冬季,在裸露泥土的墙根下几粒草籽果腹。面对饥饿与寒冷,依然坚守“宁死不当笼中鸟”的信念——这才是自尊!
虽然不为五斗米折腰的人已经很少了,但是,我始终这样迂腐透顶。浪费口水,欺下媚上,斤斤计较等事情,是绝然做不来的!
有一位作家说,麻雀是弱小的,然而,弱小的只是它的本身。骨子里,它是伟大的!
读过初中的人都晓得,作家屠格涅夫在自己其中一篇随笔中曾写到过麻雀。文中的麻雀为了自己的子女,奋不顾身地站出来与比自己高大几倍的猎狗怒目相对,无论猎狗的恐吓与怒斥,麻雀都不退缩。此时此刻,弱小的麻雀瞬间变得高大而无私,这高大而无私的形象源于它的父爱或母爱!
麻雀就是麻雀,它不是鹰,所以,它没有翱翔蓝天的抱负。生儿育女是它一生的追求,一雄一雌,飞来飞去,艰难困苦,劳碌一生。如此,也是充实的呀!
当春天来临的时候,麻雀也一样欢欣鼓舞,正所谓:“春风动春心,流目瞩山林,山林多奇彩,阳鸟吐清音。”尽管麻雀的歌声不敢恭维,但它仍就唱得很动情。
从麻雀的生活习性到种群数量来衡量,可以说麻雀在鸟的王国里属于平民百姓,养鸟的人决不养麻雀,一是麻雀形容猥琐;二是麻雀歌声粗劣,最重要的是麻雀脾气强,宁死不食嗟来之食,养不活的,所以,没有人待见它。
能说会道的鹦鹉,能歌善舞的柳莺,能展示自我的孔雀……这些看似高贵不俗家伙,也有不尽人意的地方,但是人们喜欢附庸风雅,在狂热中轻蔑了自己。
曾经在一则刊物上看到一则关于动物的启示录,文题为《孔雀的丑态》,其内容如下:
很多动物都说孔雀骄傲。
一天,孔雀装着一副很谦虚的样子来倒麻雀中间,问:“麻雀小弟,我什么时候最美,什么时候最丑呢?”
“都是在你开屏的时候。”麻雀答。
“为什么呢?”
“因为在你开屏的时候,也是你的屁股露在外面的时候。孔雀大哥,谢谢你告诉我们一个道理:炫耀过头,也是一种丑态呀!”
看完之后,哑然失笑。暗暗庆幸自己在人群里一向是循规蹈矩,默默无闻,即便是做出某些光彩的事情来,也觉得美中有疵,不足挂齿。
孰知我的人大都给我一个“实”的评价,究竟是褒是贬,半辈子也没掂量明白。酒桌上与睿智的父亲探讨,得到的答案是:“实”仅次于“傻”。傻子一般不会表现自己,难成大器。
听后心里总疙疙瘩瘩的,查了词典,才晓得“实”字之确切解释为:真,不虚假。于是,也就欣欣然了。
孔雀为什么要开屏,我不得而知,只知道人在人前显摆的目的是为了展现自己某一方面的不俗,从而引起他人青睐。按照当前的流行术语叫做“自我推销”,这是职场上的一种行为艺术,无可厚非。问题的关键在于是否把事情做过了头。凡事得讲究个适度。
我就象一只麻雀,燕雀焉知鸿鹄之志!我不能说得太多,免得有人看了心烦。我是平民百姓,我就不卑不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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